油气回收装置定期检测注意事项!

     油气回收装置检测注意事项   
     根据GB 20950-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4.2 排放限制的规定:   
   (1)油气回收装置的油气排放质量浓度≤25g/m³;   
   (2)油气处理效率≥95%;   
   (3)任何泄漏点排放的油气体积分数不应超过0.05%;   
   (4)底部充装结束,断开快速接头时,汽油泄漏量不应大于10ml;   
   (5)对罐车内部空间不宜造成压力超过4.5kpa,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6kpa。   
     且以上项目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又到一年一度的检测周期,很多企业往往出现泄漏量、检测浓度等项目检测不过关,因此,小编再次提醒您,委托第三方检测之前,先来个自查:   
    名列前茅:观察系统运行过程是否正常,如系统无法周期性完成吸附——解吸——吸收的过程,可能就会影响检测人员对代表性气样的收集;   
    第二:装置运行操作人员应做到心中有数,吸附罐内活性炭是否已到使用周期(正常寿命5-8年),出气排放口如果按照浓度监测设备的参照该数值,未安装监测设备的则可以到现场鼻子闻进行判断。   
    活性炭实物   
    第三:检查油气回收鹤管快速接头部位的内部橡胶密封圈是否完好,如有磨损就会存在泄漏,则应及时更换。   
    油气鹤管快速接头橡胶密封圈磨损情况   
    第四:经常性检查底部充装鹤管的快速接头卡扣、密封圈等是否完好,确保与罐车链接时不渗漏。   
    底部装油鹤管红圈密封圈和黄圈卡扣   
    第五:检查油气回收鹤管快速接头、气相回收管比较低部位是否存在积液现象,如有积液就会造成油气无法顺利通过,罐内压力增大引起油气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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