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储油库、油罐车及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为防治油气污染,改善青岛空气质量,推进节能减排,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储油库、油罐车及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根据要求,全市新建 、改建 、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增的油罐车,必须按照我国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处理设施后才能投入使用。              2012年10月 31日前,全市现有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须完成油气污染治理,达到我国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油气回收装置和处理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污染治理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五市政府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强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管。对逾期未完成油气污染治理且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我国油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单位限期治理,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下一步将加强加油站油气污染控制,凡加油站场界距离民宅建筑50米以内的,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凡汽油年销售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接口;治理后仍不达标或影响居民生活的加油站必须加装油气后处理装置。但是,通知中也指出,油气污染治理改造工程应在不影响本辖区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正常用油造成影响。

上一篇:油气回收拉断阀的工作原理

下一篇:油气回收加油枪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