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2月24日讯 近日,市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8〕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祥发汽车服务杨闸加油站未按照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以2万元罚款。
朝环保罚字〔2018〕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1 月 3 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祥发汽车服务杨闸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正常营业,加油站油气回收共有 2 台汽油加油机、4 条汽油加油枪,无停用设备。该加油站 2 号汽油加油机上的 4号汽油加油枪相对应的油气回收铜管接口处有明显油渍。经调查,油气回收工作完成后“我市加油站三级,造成上述情况,是由于该加油站油气回收铜管接口处密封不严,导致有油渗出。该加油站正常营
该加油站以上未按照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加油站油气回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百零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区环保局责令该加油站于2018 年1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二万元罚款。业加油站油气回收